施工组织设计按编制对象,可分为施工组织总设计、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
(一)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内容
施工组织总设计即以若干单位工程组成的群体工程或特大型项目为主要对象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对整个项目的施工过程起统筹规划、重点控制的作用。在我国,大型房屋建筑工程标准一般指:
(1)25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100m及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工程;
(3)单体建筑面积3万㎡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30m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5)建筑面积10万㎡及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工程;
(6)单项建安合同额1亿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但在实际操作中,具备上述规模的建筑工程很多只需编制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需要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建筑工程,其规模应当超过上述大型建筑工程的标准,通常需要分期分批建设,可称为特大型项目。施工组织总设计的主要内容如下(参考《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50502-2009):
(1)工程概况;
(2)总体施工部署;
(3)施工总进度计划;
(4)总体施工准备与主要资源配置计划;
(5)主要施工方法;
(6)施工总平面布置。
(二)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
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即以单位(子单位)工程为主要对象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对单位(子单位)工程的施工过程起指导和制约作用。单位工程和子单位工程的划分原则,在《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中已经明确。需要说明的是,对于已经编制了施工组织总设计的项目,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是施工组织总设计的进一步具体化,直接指导单位工程的施工管理和技术经济活动。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如下(参考《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50502-2009):
(1)工程概况;
(2)施工部署;
(3)施工进度计划;
(4)施工准备与资源配置计划;
(5)主要施工方案;
(6)施工现场平面布置。
(三)施工方案的内容
施工方案即以分部(分项)工程或专项工程为主要对象编制的施工技术与组织方案,用以具体指导其施工过程。施工方案在某些时候也被称为分部(分项)工程或专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但考虑到通常情况下施工方案是施工组织设计的进一步细化,是施工组织设计的补充,施工组织设计的某些内容在施工方案中不需赘述,因而《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50502-2009将其定义为施工方案。在该规范中规定施工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1)工程概况;
(2)施工安排;
(3)施工进度计划;
(4)施工准备与资源配置计划;
(5)施工方法及工艺要求。
(四)施工管理规划
《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50502-2009对施工管理规划作了如下一些解释和规定。即:施工管理计划应包括进度管理计划、质量管理计划、安全管理计划、环境管理计划、成本管理计划以及其他管理计划等内容。施工管理计划在目前多作为管理和技术措施编制在施工组织设计中,这是施工组织设计必不可少的内容。施工管理计划涵盖很多方面的内容,可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加以取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各项管理计划可单独成章,也可穿插在施工组织设计的相应章节中。各项管理计划的制定,应根据项目的特点有所侧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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