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微信
太奇兴宏程

微信:xhcedu

官方微博
太奇兴宏程

论坛
法规考点:建造师注册执业制度
发布时间:2016-02-15 13:44:55作者:admin  点击:

  兴宏程根据2016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教材及大纲为大家整理了各科目的重点复习资料,帮助大家做好考试复习工作,顺利通过考试。如果您复习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可在线咨询兴宏程老师,也可拨打免费咨询电话400-8018-618

  1.通过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按《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取得注册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才能以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建造师注册包括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和增项注册,各有不同的条件、期限和规定。其中,初始注册应在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的3年内申请,逾期申请时要提交符合本专业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初始注册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均为三年,变更注册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2.根据《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建造师可担任建设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工作及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建造师应当受聘于一个具有建设工程一项或多项资质的单位,但不得超出受聘单位业务范围执业或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3.注册建造师有权在本人执业活动中形成的文件上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保管和使用本人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对本人执业活动进行解释和辩护;对侵犯本权利的行为进行申诉以及接受继续教育等。建造师有义务遵纪守法,执行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保证执业成果质量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保守国家和他人的秘密,主动回避与本人有利害关系的执业活动。

  4.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可担任特级、一级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可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管理、施工管理、项目管理服务、工程技术咨询等。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期间原则上不得更换。注册建造师签章完整的施工管理文件方为有效。

  5.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证书,采取弄虚作假手段取得《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证书》,或未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而以建造师名义执业,未办理变更注册或注册有效期满未办理延续注册而继续执业,未按规定提交注册建造师信用档案信息以及在执业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学员心声更多>>

姜明

成绩的取得与贵校老师的精心培养、辅导是分不开的。我参加了学校四轮三阶段学习,每次课后都认真...

靳雨珊

非常感谢太奇,让我在一年的努力中涅槃重生,从没有自信的怀疑消极到现在的积极自信,我知道不管...

鲍巧娟

  文 鲍巧娟    考一级建造师感悟:根据自身特点学习,紧跟老师脚步,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

张娜

新的一年,太奇人为自己设定了新的目标,全国分校如此,西安分校亦如此。新年后,上班初始,大家...

李洪永

回顾2012年、2013年的二建与一建的学习及考试,我还记忆犹新,同时通过这两次的学习与考试也使我...

廖勇

南宁学员廖勇谈谈自己一级建造师考试备考这段时间的做法,是自己对自己这次考试的一次总结吧。